关于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咨询辅导的通知
尊敬的会员企业:
近日,财政部财税【2016】49号文件发布了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条指出:
享受财税〔2012〕27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软件企业,每年汇算清缴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向税务机关备案,同时提交备案资料。
企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软件企业(包括重点软件企业)条件,要在税务规定的汇算清缴截止日期(5月31日)前到税务机关备案并提交备案资料,严格按照财税【2016】4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文件执行。对后期备案资料审查不通过的企业税务机关会追回其享受的减免税款,并且会产生相应数额的滞纳金,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风险。
北京软协作为行业内资深的社团组织,一直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和解决方案,对双软认定优惠政策及认定标准有非常好的理解和把控。协会于2016年初,联合了多家外省市行业协会,共同组建了中国软件企业评估联盟,开展了针对会员企业的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评估工作,会员企业享受免费的评估。软件企业评估资料与税务要求提供的备案资料有部分相近之处,可以作为参考。
有需要的会员企业可携带评估资料和税务要求的软件企业所得税备案资料,提交给协会,我们将免费为你提供咨询辅导,符合评估条件的企业会颁发软件企业评估和软件产品评估证书,评估证书可以作为企业资质,在投标时可以应用。
北京软协将针对软件企业所得税备案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为企业成功备案享受税收保驾护航。欢迎有需要的企业前来咨询。
咨询电话:62564159、61137044
联系人:刘涛、宋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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