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位代表两会提案,事关AI,科技、文艺界各有看点
一年一度的两会如期而至。
对于元透社读者持续关注的人工智能,两会代表为行业释放了哪些信号?又给未来几年提出了哪些新的风向标?本文汇总了科技界和文艺界11位代表多个角度的观点。

雷军:加强培养人工智能人才
全国人大代表,小米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雷军围绕“低碳”和“智能”两大方向,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强培养人工智能人才满足科技变革需求的建议》等四份议案。
雷军表示,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是事关我国能否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战略问题。
对此,雷军建议,首先要从义务教育阶段普及人工智能素养教育。其认为,人工智能素养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从小培养学生的兴趣和能力。在中小学阶段,学生正处于思维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思想上最活跃、最敏锐,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最高。同时,义务教育也是我国覆盖面最广,受众群体最多的教育阶段。
其次,要大力推进高校人工智能相关专业的建设。建议加大对高校人工智能学科建设的投入,通过加强与世界一流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从海外引进优秀师资力量,吸引企业高级人才和行业专家进入高校授课等方式,扩大教学力量。同时将人工智能通识课程拓展到更多专业,如传统理工科专业、医学、金融、文史、艺术类等专业,培养更多跨领域人才;引导人工智能赛道的大型企业向高校学生开放实习实践机会,提升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综合素质。
另外,支持大型科技企业和教培机构培育人工智能应用型人才也非常重要。雷军称,人工智能快速向各行业领域延展渗透,对人才技能升级要求较高。因此,雷军建议鼓励大型科技企业和社会教培机构开展人工智能应用型人才培训,以适应人工智能领域技术快速迭代、人才需求量大、应用广泛的特征。具体来看,可结合人工智能人才的供需情况,通过配套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和机构灵活设置从人工智能基础素质培训,到尖端前沿人工智能人才的系统性培养,有效满足当前各领域对人工智能应用型需求。
刘庆峰:人工智能助力医疗、养老、青少年心理健康
科大讯飞董事长刘庆峰今年准备了8份建议,重点围绕人工智能助力医疗、养老、青少年心理健康、无障碍环境建设等社会民生领域,以及如何应对科技带来的行业变化及伦理问题、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方向。
刘庆峰提出,应当加快推进我国认知智能大模型建设,在自主可控平台上让行业尽快享受AI红利,让每个人拥有AI助手。
在医疗领域,刘庆峰指出,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可以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还应赋能医保基金监管,防止过度诊疗,守护百姓的“保命钱”。
在养老领域,刘庆峰建议,设立人工智能关爱老龄社会研究专项,鼓励用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于老年人群的安全守卫、家政护理、情感关怀,用智能化手段防止出现意外安全事故,大力支持家庭护理机器人和陪伴机器人研发,推动机器人进家庭,用人工智能技术助力幸福晚年。
在青少年心理健康领域,刘庆峰建议,可以借助人工智能,建立从筛查预警到干预追踪的全流程管理机制;搭建医教互联互通的干预追踪闭环管理机制,建立绿色通道及转诊转介机制;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在青少年心理问题分层干预方面的研究和应用。
周鸿祎:上山下海扶助小微
全国政协委员、360集团创始人周鸿祎携3份提案上会,分别关注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发展、城市数字安全和中小微企业数字化“共同富裕”。周鸿祎表示,三份提案可以用一句话总结:上山下海扶助小微。
在“上山”方面,周鸿祎提出,首先是建立大型科技企业+重点科研机构的产研协同创新模式,打造中国的“微软+Open AI”组合引领大模型技术攻关;其次是支持设立多个人工智能大模型的长期开源项目,打造开源众包的开放创新生态。
“下海”是下产业数字化蓝海。周鸿祎在提案中建议,把城市数字安全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扩内需、稳增长的重点内容,列入省、市、县及产业园区的发展规划中,组织城市数字安全服务中心优秀案例评选,推动城市数字安全建设模式的持续优化和完善。
“助小微”的含义是通过SaaS服务助力数字化“共同富裕”。目前中小微企业数字化面临两方面问题:一是没钱没人没技术,正在成为数字化的盲区;二是大型企业数字化路径中小微企业跑不通。基于现状,周鸿祎建议把数字化SaaS服务作为重点产业方向进行培育,推进中小微企业数字化的“共同富裕”,做到数字化一个都不能少。
闵卫东:加快研究数字技术防范人工智能风险
“有人说Sora的出现让人工智能进入了‘狂飙时代’,我们在看到人工智能带来便利的同时,更应关注其背后的潜在风险。”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中央委员、南昌大学元宇宙研究院院长闵卫东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全国两会他将提出加快研究数字技术防范人工智能风险的相关建议。
“目前国际上还没有对人工智能形成一个安全可靠的机制和体系架构,相关的立法也应该同步进行。”闵卫东称,大模型的安全发展是世界范围内的问题,需要各个国家齐心协力进行相关制度的推进。
“就像十几年前我们无法肉眼识别经过PS的照片,但通过防伪鉴别算法在计算机进行识别,我们可以鉴定出一张照片是否‘原生态’。”闵卫东表示,目前部分AIGC的内容无法用肉眼识别是虚拟还是现实,就应在数字技术层面加快识别AIGC内容的研究,能够做出智能判断,防范相应的风险。
贺晗:加快拓展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应用场景
全国政协委员、天娱数科副总经理贺晗提出:
加快拓展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应用场景,对促进人工智能更高水平应用,培育新质生产力,更好支撑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要鼓励搭建多层次应用场景供需对接平台,为市场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应用场景,推动应用场景拓展从“出文件”“给政策”到“建机制”“创机会”转变。
鼓励地方政府、领军企业、行业协会和专业服务机构搭建全国级、地方级、行业级等多层次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应用场景供需对接平台,推动各行各业的场景需求方通过平台面向全社会发布真实业务场景和行业真实需求,征集应用场景需求、市场化项目需求,推动技术供给方公开发布大模型创新应用解决案例,实现技术、模型、数据等资源对接,不断提升供需匹配效率。
推动具有首创性、示范性的标杆场景项目落地,打造标杆性大模型产品和服务。常态化征集、遴选技术创新性强、成熟度高、应用前景广阔的典型应用案例并公开发布。
邱华栋: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版权保护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邱华栋提出:
目前,我国人工智能领域版权保护存在以下关键问题:
,权利人对其权利内容在人工智能活动中被各种演绎使用过程的控制力未能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法律属性模糊,其可版权与否问题缺少切实可行的法律、行业界定标准。
第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标识义务落实不到位,互联网平台仍大量存在未标识内容,造成社会公众认知混淆。
第四,人工智能活动未经授权使用自然人人格特征的情况多有存在,侵犯个人人格权的同时造成公众混淆。
第五,人工智能容易生成违反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影响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工作。
为此,建议
一是完善相关立法,明确人工智能领域版权保护的原则性问题。
二是充分发挥行业政策、国标、行标等“软法”的作用,提升人工智能领域版权保护工作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三是建立人工智能开发者与权利人组织良性对话机制,推动国家权威机构监管的正版语料数据库建设。
四是加快落实人工智能领域版权保护多方主体责任,构建行政主管部门、人民团体、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业协会以及司法机关和检察机关等多主体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
阎晶明:帮助青少年合理使用短视频
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作协副主席阎晶明提出:
现代化、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新技术新模式层出不穷,短视频已是青少年减压放松和丰富知识的主要渠道之一。
青少年使用短视频已是大势所趋,教育界文艺界和社会组织,理应帮助青少年合理使用短视频。
建议中央网信办督导短视频平台形成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做好工具保障,将互联网平台的“防沉迷模式”“青少年模式”“未成年模式”等多种形态的保护工具统一管理。
规范自媒体报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的网络安全意识和信息素养,减少网络沉迷、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加强家庭、学校网络素养教育,提升青少年网络素养。
张颐武:以直播等方式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提出:
在数字化时代,文化事业单位和文化艺术从业人员需深度利用直播、短视频等数字化媒介,培育“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文化消费新业态,助力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建议文化事业单位探索包含直播多元化模式,更好服务社会,线上线下实现进一步的融合,让线上的直播、短视频等方式更好地服务于文化事业单位的运作。
将直播实践纳入人才培养与考核体系,可与高校、研究机构、直播平台建立合作关系,引入直播导师、直播资源、建设直播实践场地,建议文化事业单位、政府、互联网平台等各方共同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直播品牌,引导文化事业单位与当地其他单位、政府、旅游企业、直播平台建立常态化沟通合作机制,形成合力,深入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实景地区开展一系列地方文化直播活动。
谷好好:让青年文艺工作者更强起来
上海市文联专职副主席、上海昆剧团团长谷好好提出:
2024年新春伊始,OpenAI发布了全新文生视频模型Sora,AI领域的技术革命再次让全世界感到震撼,未来AI对思想与艺术的创作带来怎样的冲击,这是时代的新课题,也让青年文艺工作者倍感挑战。而今天特别活跃的很多青年文艺工作者倍感“年龄危机”。
政府特别是文旅部门要更多关心鼓励青年文艺工作者,赋能人才筑梦,改善其生活条件,让他们以积极向上的状态投入到创作中。通过有经验的文艺工作者对青年文艺工作者的“传帮带”,定期培训,院团、高校帮扶,提高青年文艺工作者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培养热爱文艺的“接班人”。
更加重视融媒体环境下的青年文艺工作者的成长,借助融媒体的平台,团结青年文艺工作者,助力他们打造品牌、健康发展。
刘玉婉:尽快出台“音乐领域”版权保护相关规定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国家一级演员刘玉婉提出:
在音乐创作、识别、发布等方面,人工智能技术提供了巨大的便利,但同时也给音乐产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首先,人工智能技术普及化导致音乐侵权问题更加严峻。深度伪造技术被用于音乐合成,直接侵犯了录音制品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艺人的人格权等权利。
其次,未经授权,将受法律保护的内容用于AI模型训练及事先学习,涉嫌侵犯著作权及相关权利。最后,虽然人类参与制作的人工智能作品受著作权保护已经获得司法认可,但目前暂无立法的相关规定。
面对技术的冲击和市场的变化,法律要不断推陈出新,以确保版权所有者和艺术家的权益受到尊重和保护。
王平久:推动人工智能成为电影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
全国政协委员、电影频道节目中心副总编辑王平久提出:
推动电影强国建设,必须依靠新理念、新技术、新手段的创新应用。
近年来,人工智能高速发展,生成式大模型在视听创作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人工智能以数据作为基础性和战略性资源,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为支撑,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是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
人工智能技术虚实结合、形态多元、应用广泛、潜力巨大,在电影创作的全流程和电影产业的全链条都具有广泛创新空间。
加强探索人工智能在工业化体系建设的应用,切实发挥其在降本增效、优化行业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将使其成为推动中国电影高质量发展的新质生产力。
同时,我国人工智能技术在电影中的应用呈现,要植根于中华传统文化的深厚沃土,置身于文明进程中革新嬗变的历史潮头,从一开始就努力实现本土转化,以讲好中国故事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随着一大批人工智能影像创意人才和团队的涌现,也应当尽早建立适应电影发展需要的人工智能专门人才培养机制,整合优质资源,对接行业需求,吸引多方人才,为中国电影在人工智能时代实现跨越式发展积聚新锐力量。
以上内容,由元透社根据中广网、中国经济网、北京商报、文艺报、观潮新消费等媒体内容整理汇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