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官方网站
关于缴纳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3    来源: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    分享到:

各会员单位:

会费是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为会员单位开展公共服务的主要经济来源,是确保协会日常工作进行与会员服务优化拓展的基础。依据《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章程》,年度会费按照企业入会时间所在月度收取,请各团体会员单位予以配合和支持。具体说明如下:

一、 会费收取依据

民政部和财政部文件《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民发[2006] 123号)、《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章程》、《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会费收取与管理办法》(2020年11月17日经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第十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现有会费收取与管理办法已报市民政局备案。

二、 会费收取对象

   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团体会员单位

三、 会费收取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四、 会费收取标准

会员级别

会费标准

普通会员

2000元/年

理事单位

10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

30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及以上

40000元/年

五、 会费缴纳方式

方式一:对公转账

账户名称: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营业部 

账户号码:2000 0028 2160 0000 1825 037

注:必须是会员单位或本单位员工缴费

公司转账、汇款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会费”;

个人转账、汇款请务必注明“公司名称+会费”。

方式二:刷卡、现金

会费到账后,协会工作人员将会费专用收据(电子版)发送联系人。

六、 其他事项

 1、如因特殊情况无法于规定时间内缴纳会费,请联系协会会员部,缴费时间应在年度会费收取时间之内;

2、按照协会章程有关规定,逾期未缴纳会费的单位,将视作自动自愿退会;自愿退会的单位请向协会出具加盖公章的《退会说明》一份。协会秘书处有权收回协会团体会员证书/铜牌;

3、按北京市民政局要求,北京市社会团体收取会费使用北京市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电子版)。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010-82358771/73、62564243、62567619、6256421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206

感谢您对协会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

2023年1月3日

关于缴纳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PDF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